一、培训内容及等级
国家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人才(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职业等级分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本次只举办国家四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和国家三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培训。
(一)四级培训内容:基础知识(电路与电子技术基础、电气控制系统基础、可编程序控制器基础)、PLC控制系统(项目分析、控制方案设计)、PLC控制系统硬件配置(设备管理、硬件识图与设备安装)、PLC控制系统程序设计(地址分配与内存分配,参数设置、编程知识)、PLC控制系统调试(信号校验、联机调试)、PLC控制系统运行管理(日常维护知识、常用故障检测方法)。
(二)三级培训内容:人机界面、设备层总线主从单元及通信协议,运算、数制核算及PID指令的使用方法,人机界面应用组态、联机调试设备层总线及单回路闭环控制系统,PLC 系统故障诊断、排除及PLC系统日常维护等内容。
二、培训资格条件: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四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培训。
(1)连续从事本职业(电气自动化工程技术人员、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人员)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三级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培训。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这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鉴定(考核)及核发证书:
培训结束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培训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学员自愿参加)。鉴定内容: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际操作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出国认可、电子注册、网上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是“开业”、“执业”、“就业”、“再就业”、“境外就业”的重要凭证。